据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报道,近日,山东的陈先生(化名)接受采访时称,自己的女朋友偷偷调查自己,把自己近5年的开房记录都查了出来。陈先生并不是要追究女朋友,而是追究网购平台,因为他的开房记录是女朋友在网络店铺上买到的。
根据陈先生的说法,女友花费12800元,在一家网店成功查到了自己近5年的开房记录。同时,进一步调查发现,有网店“780元能查快递或外卖收货地址,6800元能查银行流水”。
此事中,女友私下调查的行为固然涉及情感伦理问题,但个人住宿信息、银行流水等核心隐私只需花钱就能轻松获取,已然超越个体信任危机范畴。其对应的,是关乎每个公民基本信息安全的公共问题。
这些公然兜售个人信息的商家,其信息源头何在?调查显示,部分商家以“律师事务所”名义开展业务,声称“查询个人信息需先立案”。根据我国现行法律,律师确因办案需要可依法查询与案件直接相关的信息。但前提是,必须经过严格法定程序。
如律师需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、说明调取目的、获取调查令,且仅限于调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内容。任何超出此范围的查询,特别是将获取信息用于交易,都已构成严重违法。
当然,不少从事此类非法业务的企业实为商务服务公司,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根本不包含法律咨询。这类企业开展个人信息查询业务,本身就属于超范围违规经营。而平台对此类商户的准入审核不严、日常监管缺位,客观上为这类灰色生意提供了生存土壤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花钱就能随意查询个人信息的灰色生意的蔓延程度,已绝非个例所能解释。如今年3月,公安部公布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中,就包括不法分子成立法律服务公司,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牟利,最终2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,查处涉嫌违法的法律服务公司5家。
此外,据媒体报道,一些“开盒”案例中,只要一个名字,“就能查出手机号、身份证号、开房记录、通话记录、家庭地址、工作单位、银行账户等多重信息”的操作,也已经很常见。这表明,个人信息黑市已形成专业化、组织化的犯罪链条。
面对这一严峻现实,有效的干预必须依赖于多方合力。如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交易的第一道关口,应切实担起基本的把关责任。包括在准入环节对入驻店铺实行严格资质审核,特别是涉信息查询类等敏感业务的商家,更该提高准入门槛,不能默许更不能纵容灰产存在。
同时,有必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监测模型,对涉嫌违规营销的关键词进行实时监控。而在处置上,除了对问题商铺采取限制措施,也该将线索同步至监管部门,以实现治理联动。
监管部门的主动出击,同样重要。如网信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可加大联合执法,持续深挖信息泄露源头,重点查处相关机构的内部泄密行为。同时,对非法获取、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,应当依法从严惩处,显著提升违法成本。
无论如何,当个人私密信息成为一件可以随意买卖的“商品”,这威胁的是所有人最基本的安全感,也是对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严重挑衅。面对这一现实,各方都需以更大的决心、更实的举措,协力筑牢防护屏障。这也是对社会治理能力和法治建设水平的直接考验,必须全力应对。
撰稿 / 杨末(媒体人)
编辑 / 马小龙